为善必昌 为恶必殃

发表时间: 1996年12月12日 北京
作 者: 心 宇 字体大小:

我在海外去的地方比你们多,我也经常去澳门。澳门就是一个花红酒绿的地方,除了赌钱就是黄色,此外什么都没有。如果你去了以后,你认为,反正师父也不在我身边,这个地方也没人认识我,我就放肆一回,我回去不讲就行了。不,你错了,起码你自己知道。

你在修持打坐中,当练到真正达到本性和佛性同体时,即从第六识突破,打破第七识,进入第八识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第六识是习性,把你好的、坏的习惯都继承在里面;第七识是障识,把你的第六识和第八识原意识(藏识)隔离开,当你要从第六识进入第八识的时候,它就相当于判官一样,所谓的“天堂”、“地狱”就在这里区分了,所以有人死后受苦,或曰再世受苦就在这个地方。

问题是,别人可以不知道,但你自己知道就坏事了,因为你的意识里面贮存有这个信息。除非你又加倍努力,否则这一关你没有突破的可能。因为自身要达到你的本性和佛性同体时,必须以你历代的信息和能量,你无数次轮回的信息、无数的善和恶,要来一个整合。整合以后就象算术一样,当你的功德达到某一个层次时,你就可以在生生世世中,在轮回的苦海之中,一个清静的本性就跳出来了,就是所谓的超出生死,跳出轮回。这时就可以让你的第八意识,也就是佛性与人万有生命的本性相融合。相融合时,如果你这笔账不算清,这一关就很难过去。

可能有不同形式,比方说办了一件事情,在你的思维里面存在了这个记忆,你如果以加倍的努力去补偿它,去让它相抵消,当你过这一关时,比如在你的意识里有一个贪念或贪魔,在修持中当你要进入法境,你会感觉到当你走到九个层次的最后一个层次时,会发现自己非常微小,在你身边有一个无比高大的佛陀,你就象一个蚂蚁在他脚边,每个人都要经历这个过程,你们要记住,这是唯一的一个法境。这时随着你的愿心,你的愿心一发,你就逐渐变大,有时变大到佛陀的膝盖、到他的腹部,乃至和他一样大,到最后形成了佛,你会看到这个佛占满整个空间。当你和佛陀一样高大时,你已经和他合一了,这时你就和你的本性合一了。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没解决,你会发现有一个青面獠牙的什么法身堵住了你,比如你有什么贪念,这时就会出现一个景象,他向你要买路钱、要礼物了,但你此时根本拿不出来,他就一下子把你打下去,你又回到原来的位置了。

所以你要真正达到你的本性和本体的统一,自己就要在持戒和布施这两大关上狠下功夫。在突破持戒和布施这两关时,你在任何时刻都能布施,包括吃饭的同时也在布施,所谓步步是道场,就看你有没有那种悲愿。记得我的师叔对我讲过一句话,他说,当你穿得温暖时,就要想到在街上挨冻的那些人;当你把吃剩的东西要倒掉时,你就要想到那些挨饿的人,那么你端起一碗饭来吃啊,也可以累积你的功德。就看你发什么愿,这就是布施。布施有几种,有物施、财施、法施等等。我认为你修佛法也好,走人间法也好,包括你做一个普通人也好,你如果能以这种高度恪守自己,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神明就是你自己。

我们有时做一些事情,可以让别人一辈子不知道,但你自己是知道的,所以在你的人生经历之中,肯定有某一个时间,当修持到具足这个因缘时,你会深痛地内疚,有时会很痛苦,自己折磨自己;有时就会在自己的人格升华上受到阻碍,这是最直接的。那么是不是可以采取一些补偿办法?可以有多种办法。这个法性是先天的,是必然的,当你能超脱自身去扭转你的生命,去主宰你的生命,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补偿一切。

当你本身不具有大菩萨行的果位和层次时,记住这句话,就是“为善必昌”,不昌则有余恶,恶尽必昌。为善必昌,就是你能为善积德肯定会幸福,要有福报的,为什么不报、不昌?说明以前或前世你做了很多的恶,你现在善恶还没有完全抵消,当你的恶抵消净以后,你肯定能得到福报。“为恶必殃”,不殃则尚有余善。为非作歹、杀人放火,为什么他还生活得那么好?说明他以前或他的祖先,或他的前几世有很多善缘善果,这个善缘多于现在的恶缘,所以他暂未遭殃,但是,善尽必殃,当这两方面抵消完以后,他肯定要遭殃。这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此,你做任何事自己要负责的,不能不负责。

可能你们站在现有的这个生活空间,唉呀,我这一辈子没有报应就行了。不,你错了。当你进入到修为那个境界以后,生命绵绵不绝呀,你在无数个劫数,无数个轮回之中,你累世的行为都历历在目,那种责任和痛苦不是人世间眨眼几十年就过去了。当然,如果修为达到十地以上,进入大菩萨果位,已经不受因果的制约了,那时候就是言出即法,一切无碍,具足圆满。这个时候,你看他某事做错了,他不见得是错,因为他是为了“对”所以要“错”,没有这个“错”就没有那个“对”,这就不是菩萨地以下的人能够洞察到的。当然,如果你没达到那个层次,你始终要记住我刚才所讲的两句话,事事分明,所以在修持上要注意这个问题。

你们看没看过《后西游记》里小孙悟空过阴阳二气山的故事?造化小儿拿出几个圈,他说,你能跳出我这几个圈,我就放你过去。小孙悟空跟那老孙悟空有一样的法力,哪有不可能的?造化小儿拿的是名、利、财、气四个圈。第一个圈,给他一个名,扔出这个圈一套下去,小孙悟空一蹦,这个圈没了;第二个圈是利,一套下去也没了;第三个是财,同样一个跟头就翻过去了。造化小儿说,最后这个圈你如果能过,我就送你过去。小孙悟空说,已经过去三个了,你就来吧。第四圈是好胜关,这个圈一扔过去,就把小孙悟空框起来了,他往上长它跟着长;他收缩,它也收缩,他始终跳不出去,没办法,打了自己一个耳光。我们都有一种习惯,说到人性,明明有时你知道错了,你会找出十个借口给自己圆场,始终不认错。这样也行,自己知道错了,嘴巴硬点不承认,但马上改正。

我有一个提议,就是说在一年半之内把华藏的师承门规打破,不存在什么拜师不拜师。我的一步一步改革,第一步是从山里出来,这已经是“大逆不道”。然后,到那一天,华藏要作为社会生活的某一种主流,是一种信仰寄托,或人们遵循的信仰基础。当然,华藏有其至高点,人们是为这个思想来的,而千万不能变成为某一个人而来,否则你们就真是把我推向神坛了,那时我就又要走我们前人所走的路了。所以我们要争取在华藏普遍进入社会以前,打破这个框框,杜绝个人崇拜,杜绝追随某一个人,而是将华藏作为人们的一种思想意识,以这种思想作为人生指南,起码作为华藏人的人生指南。在我们华藏,从第一代到永远,就在我这一代,在短期内解决这个问题。

本来佛性平等,门派本身就违反了佛规。释迦牟尼佛讲过一句话,你们是很难想象到的,不可思议的。有一次世尊带弟子去郊游时,看到一堆白骨,这时世尊跪下去,向那堆白骨顶礼,然后让弟子挖一个坑埋起来,弟子觉得惊讶,说:“世尊,天上天下就是你最大,为什么你还对这堆白骨顶礼?”世尊说:“你错了,天下男子皆为我父,天下女子皆为我母。”世尊都讲过这样的话,而现在佛教在搞些什么?佛权至高无上。天主教有一个上帝,至高无上,唯他是从。

宗教是这样,在社会上也是这样。一个组织里面就是长官意志,他就代表一切,最后变成搞个人崇拜。如果华藏系统步这个后尘,我们今天就没有必要坐在这里,讨论什么社会问题和华藏发展问题。目前华藏暂时也存在这个问题,这样下去,佛永远是佛,众生永远是众生。如果在我这一代不打破这个框框,你们永远没有超过我的那一天,包括那些还未出生的华藏弟子。那我们还谈什么?你们一见到我就毕恭毕敬,话都不敢讲,首先你不能跟我以心印心。我们要先作为一个很好的朋友,我的方方面面的东西你起码可以得到,在这个基础上相融合,以后才有机会一代超过一代。华藏如此,一个社会系统同样如此,包括家庭系统。如果儿子永远比不上父亲,到最后那一代就变成白痴了。我认为我可以这样做,希望你们以后都要这样做。

在伦理上兄就是兄,弟就是弟,老师就是老师,学生就是学生,这只是限制在伦理上。站在事业的基础上我们绝对不允许这样。举个例子,在我的乡邻有个朋友,是个局长,他父亲时不时拿个拐杖跑到他儿子的办公室里,坐在局长的位子上,儿子就乖乖地不敢让父亲起来,无法正常办公,他父亲还乱发命令,到最后,儿子由于父亲的行为被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还被判了刑。所以,在事业上就不行,你辈份再大,也不能从伦理上代替一个组织系统,法就是大于权,以法为依止。我还打过我的一个师叔,当场就打了六十大板,打完以后我马上把他抬回去,然后到他房里跪下磕头:对不起,现在这个房间里你比我大,在那个地方我比你大。所以我们是依法,法高于一切。

就这一点,如果我们不率先规范,有两个可能性会导致我们步人家的后尘:第一,就是我到那个时候犯糊涂,想给自己搞个人崇拜,你们就受老师功能比你们高等等的压力,你们不得不言听计从,错也就错得一塌糊涂了;第二,由于第二代要抬高自己的位置,就必须把他上面的再扶高些。所以我们必须在第一代和第二代解决这个问题,留给历史,留给我们的后代一个清清白白的交代。如果人家把我当成一个神,我现在坐在这里起码要规规矩矩,还不能吃东西,讲话还要拿着腔调,而现在我可以很随意,你看多好。

华藏文化研究中心已经在筹备,我相信它的意义。华藏发展到今天要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去宣扬我们促进社会进步,对整个人类起积极作用的一些主张,以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去促进社会的进步。

我们在做一件事情时,对每一个重大举措,我们都会考虑整个社会发展的脉博,把握这个规律以后,我们才可以借助于这种规律推进社会进步。这就说明我们每一步举措都是有步骤、有计划的。既然这样,就有一定的方法,用一定的手段,一定的策略,又需要一定的规范。并不是说你可以自由散漫,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既然我们平等,那好,什么事都可以乱来。那不行,必须有一个整体的规范。如果缺乏一种合理的、正确的、周密的计划,任何一个事业都是散沙,任何一群人都是乌合之众,没有规范性,没有约束力,没有战斗力,没有生气,没有活力。从当年筹备中生会到现在筹备华藏中心,我都会把握到一个社会的发展规律,在必要时推出我的一个步骤。站在我这个角度,我会从整体来协调这些问题。那么,站在我们大家的角度,作为一个整体,就必须有步骤、整体化、有规章地采取组织行为。

 

(二五四零年十一月初二·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原载《华藏文化》1997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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