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者乃古梵音之“菩提萨埵”之简称。意为“觉有情”,于人格体现上能自觉觉他,自利利他之大乘愿行,故菩萨也称“大乘者”。
菩萨之戒品次第须以六度万行之圆满契证,持四摄八正道,无论居家出家功行圆满且得七佛七师授记授戒者可登戒品。
菩萨戒品于娑婆界秉持即“为法不为利;为德不为名;欲脱众生苦;不欲自身乐”。获菩萨果戒品者虽为驻世相,然若其入世,秉此四法行者为真实菩萨。有违此四法行者可断为邪道外魔也。
契此四法行之认证又有四法,一为不显已身,不显已身者谓居功德不显已。二为不下他人,不下他人谓不轻谩他人。三为不轻末学,不轻末学者谓不轻视后学佛子。四为于已学者受敬如师,于已学者受敬如师谓凡得授业之人皆敬如师也。世人可依此而断菩萨之戒行。
菩萨戒品有十地之别。凡证初地至七地戒者若有违四行法及犯菩萨戒行,皆有退转之虑,盖因初地至七地尚未得究竟之故,因而八地以下菩萨须持精进波罗蜜,行八法三胜力以固上求佛法下化众生之利。
八法者谓,一者观察已过,不观他过;二者乃至不为自身命故施恶于人;三者若得利养其心不高,若失利养心亦不下;四者于诸众生起福田想,不生恶心;五者所有财物,悉与众生共之;六者于诸法中不欲独解令彼断见;七者令他得乐生欢喜心,不由自乐生欢喜心;八者于受不受其心平等。若菩萨具此八法即可不退,不转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证究竟圆满。
三胜力者谓三种增长胜力,谓“所行行常无厌足,所度众生不生懈退,求佛妙智坚固勇猛”是也。
三胜力盖因修十法而获得。十法者谓:一宁舍身命而终不弃无上正法;二于一切众生作谦下不生谩心谩举;三于彼劣弱众生起悯念心不生损害;四见饥渴众生施妙饮食;五现怖畏众生施其无畏;六见疾难众生施其救疗;七见贫乏众生施令满足;八见佛塔庙形图像拂之圆净;九出欢喜言安慰众生;十见彼负重疲困苦众生为除重负。菩萨若具如是十法者,即获三胜力之最胜,得不退转地而达究竟。
菩萨乃承载上求佛法下化众生之殊事,终行自觉觉他度而利乐有情,此戒品也为诸佛之宗源也。
行武祈诸菩萨庄严戒品,得大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