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难拈花正法眼藏

(中文) 我的告白

我奉师命入世弘法利生,上求下化凡近三十载。以凡夫之身勉行菩萨六度,明知法运微弱,魔障重重,我又岂敢苟独善而废大道矣! 时至今日,凡我种种弘法利生之举皆遭冠之以罪,种种丧德辱节之污名加之以身,若告无门,百口莫辩,相煎之烈,何至於此也!二度入狱,岂是应得之罪乎?!

入世近三十年,我常哀叹曰,“若能给我一点弘法自由,我必还世一片光明净土”!“吾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矣!入世三十年践行人间佛法,首倡“生命科学”并筹建“生命科学学会”,首倡“全息医学”并建立“华藏全息医院”,首倡“觉学”并开启“觉悟人生系列学说”,首倡建立“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经营范围”之“四跨”现代企业强强联合新模式,首倡“全球两善”、“全球公民互爱”等等之行为,哪一桩不是护国济世之举?!又何曾有丝毫祸心?何曾有丝毫危害社会人群?!天地可鉴,世人可鉴!此番所加之罪,冠之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强奸”、“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又何曾有据?无非是以捏造证据、歪曲事实,并以身心摧残、诱逼骗供、关押为手段,迫使被关押的所谓“被害人”违心作出伪证口供而入罪於我,甚至强行认定本不存在的所谓“被害人”,且在这些所谓的“被害人”否认自己“被害”的事实前提下,仍然强行认定。如此“法治”,情以何堪,廿一世纪之弥天冤案,竟由此成!将心宗法裔强行定为“邪教”,於世於国又有何益哉?恳望世人能看到我的所谓“起诉书”和“判决书”,其中所列举的种种所谓“证据”、“证人证词”、“被害人供述”等等是如何扭曲和变相、捏造的。看看我的辩解、陈述和律师的辩护是如何被全盘忽视的。更恳求世人通过各种求证手段,来明辨这宗所谓的“首宗由司法认定的邪教案”是如何炮制出炉的,也来看看我这个所谓的“邪教教主”是何等面目。

我今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借此再次告之世人,任何人若曾遭我所害遭我所骗者,请公诸於众并投诉有司,但有实据,勿行陷害! 则我遭迫诉为“死刑”也亳不怨言也! 我不敢言及有惠於任何人,但请凡与我有过交集者,有朝一日能说句公道话,则斯浩恩也!
佛门冤亲平等,我不会嗔怨於任何人。若能有日,被迫作伪证而入罪於我之人,能将真相告白天下,司法诸司能为我雪耻,还我清白,不令我永世蒙此耻辱,以致也使佛门蒙羞,四众弟子道心退却,断佛慧命。若如此愿,则我将以累世修持功德感戴回向供养也,祈望!

以上之言,是为告白,实非嗔怨也! 若我化缘事毕,愿以累世功德回向国土安宁,人民安泰。寄语吾徒吾子,勿徒悲伤,惟是当上求下化,精进莫怠!寄语吾之故人,若吾此生爽约,与汝重逢觉海!

大乘心宗八十八世法裔毗嚧行武
谨白於乙未年九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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