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常生命科学的认识

导读:生命是开放的,认识是无限的,现代科技研究的“寻常系统”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超常系统”之间的关系,人自身的生命系统和智慧系统完全可以由自己来把握。
请大家进入松静开放之中,处于无限开放之中,打破自身已知的范畴,让它处于开放性。让我们的思维和感知系统处于开放性,这样我们就可以客观地去认识问题、认识世界了。
生命系统,它包含人类系统,其中有机生命系统包含动物、植物、微生物系统。在此基础上,我认为任何一个系统,任何一个人工系统或其它复杂系统,都是由生命系统所演化出来的。我们任何一种方法、手段、行为,都是由我们的思想、脑神经的感知和思维功能来决定的。或制定出某一个科学领域里的定律、或规范出具体的行为方式,总之,都是以人的主导思想,去指导具体的行为。今天我们生命科学研究的重点就是人,向生命学习即是以人作为重点目标。
在这方面我想问一问,人类是否已经自我认识了?人类认识和研究客观事物,首先取决于自身的感知功能和思维功能。如果这种思维、感知功能低下,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就不可能完全正确,甚至会出现很大的偏误。在这种情况下,你对任何事情、任何事物,包括今天我们所面临、所从事的任何学科的定义和科技发展模式,乃至于对人类生活方式的认识,或对某一件事件的感知,是否已经能够正确无误了?站在今天,是否可以说,我们现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已经是完全正确了?人类历史、万事万物始终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是否若干年后或到一定时间,我们回过头来看,会发现以前的认识还不尽全面,乃至于走了很长的弯路。
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问题,人怎样去认识自身,才能比较全面地去认识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我们今天在座的每一位专家、学者,每人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具体职业,都有所不同,也就是说,我们某些人,就说我吧,从小就接受传统思想和整体思想的教育,尤其是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例如:“天人合一”、“修身养性”,以及用现代话说的“超常系统”等等,让我对于商业、农业等等学科没有接触的机会,以致我对这些学科的认识水平,远不如在座的诸位。相对来说,大家也一样,大家各自立足于自身所从事的学科,而相对于其他事物的认识,就未必一定正确。这些,我们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做过很多的论证,一个人,他本身认识客观事物的角度,取决于这个人本身对社会的认识和他感知功能层次的高低,同时也取决于他的社会阅历、他所学习或接受的社会教育,取决于他自身的识别能力,以及他对一件事物认识的侧重面。对一件事物认识的侧重面不同,结论也就不同。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搞过若干个实证。这些实证是说,当一个人他对自身的生物功能,或自身的生命规律处在毫无了解的情况下,让他去认识客观事物,或者去认识客观规律,可以说他的感知会相当贫穷。由于我们近代高科技设备的发达,多少代替了人的一些思维,在这个时候,以你的感知功能去认识事物的存在,适应于这个时代的认识水平,也许是正确的,或者你认为正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物的不断发展,当你已经能够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事物的本质时,你可能会发现原来的认识并不是那么准确的。这就是说,若要一个人去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就必须强化他自身的思维功能和感知功能。所谓思维功能和感知功能的强化,就是脑功能的开发问题。以现实来说,一个人应处于什么样的生活环境,应该从事什么样的事业,这个人的生命应该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生命规律之中,才能获得更好的生存、更好的发挥呢?反之,一个人应该远离什么样的环境和事业,才能适应于自身的生命规律,起码才能避免人生旅途之中可能走的很多很多的弯路呢?面对这些问题,让我们共同来探讨答案吧!
当一个人,他的思维系统,已经局限和封闭在其自身生活的领域里的时候,他对于其他客观事物,对于其他领域的认识或感知程度容易出现偏误。由于一个人往往是思想决定行为,他对这件事物的认识程度,自然决定他可能采取的行为或举动。比如说,你认为自己对面是一个“好人”,你对他的态度,和你面对一个“坏人”所采取的态度就会完全不同。同样,一种客观事物呈现在你面前时,你是去迎合它,还是去拒绝它?或者以你自己的认识水平去取舍它,这时候你往往会觉得自己象是陷入了一种非常徘徊和无所适从的局面。这可能会使某些人在对客观事物进行认识或接受的过程中正确一时,但却无法排除种种错误的倾向。因为每项事物表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就象我们今天所开的会,当你还没有站到那个层次,就认为这件事有利于你的生命规律,有利于你的生存,有利于你本身,对你有所帮助;反之,或者认为对你没有任何帮助,而只对你有所排挤,甚至有损于你的生命规律。这时侯,认识的正反完全取决于你本身的思维感知,或者对这件事情的见解。那么这种见解是对还是错?如果是对的话,你所接受的事物,你所形成的思维体系,当它用来决定你的行为或举动的时候,以人生的全过程来看,你会少犯很多错误。
进一步,你所从事的职业或者你在社会中的行为,或者你的生活规律,就不会给社会、给其他人带来困顿和伤害。如果我们面对摆在自己面前的一堆问题,不能去分辨它的好与环,便去接受它,或者已经陷入判断错误,那么若从人类历史来看,人类总是往往因此而走了几百年、几十年的弯路。一种思想体系,一种客观规律,一种事物,当被人们奉为真理的时候,人们就会推崇它,就会照着去做,到最后才发现所走的路是错的,那么最终结果必然是失败的结果。最后将给我们人类,或这个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效应,我想大家都很清楚。那么当这种行为从人的个体延伸到整体的时候,当你一个人对一种普遍存在的规律,认识上产生错误,或导致错误行为的时候,一个人遭受的损失并不是很大,这是从一个人的生命规律来说。当这种认识或当这种规律,由个体延伸到整体,当一个集体、一个部落、一个国家,乃至全人类,都已经对生命本身的认识出现偏差或失衡的时候,然后去从事一种对生命的生存规律有损的,或不适应于生命生存规律的行为,不管从事几十年、几年或几天,必然导致方向错误,最终造成事物的慢性自杀或生命的慢性自杀。这种慢性自杀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帮人、一族人,乃至全人类,其损失面已是相当大。
从第一点来说,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客观事物或怎样认识身外的世界?从现在人类的认识水平和普遍规律来说,对这个问题我已在不断地思考和深究,但现在还未得出准确的答案。我也希望我们在座的专家们能够从这里找出差距,让历史走出迷宫。
我有时感到世间某件事物本来就是如此,而正因为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他进行不同的评价和认识,最后才导致人们被这种客观事物所迷惑,以致变得无所适从。人本来作为万物之主宰,作为生命的最高形式,现在却变成了其他系统、其他人为系统的依附,或变成这些系统的奴隶。所以我们始终不能作为万物的主人,也没有办法作为我们人自身的主人。这怎么讲呢?一个人怎样作为自己的主人?就是说,首先面对自己所生存的环境,很多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处在这个环境,就没办法去发挥自己的最大创造力,或根本没办法去发挥我的能力,我时时受这种社会环境的限制。”在这个时候,你是否应该考虑:这种社会环境是由谁造成的?首先还不是人造成的这种社会环境?你一个人对自身的生命节律、生物功能能把握多少,也就是你应该在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下,才能够能动地去生活,这种环境的选择,有时玄学和科学只是一线之隔。说实在的,从我个人来讲,我明白每天24小时(其中包括六阴时和六阳时),我的生物功能、生物钟最旺盛的节段应该在什么时候,我自己能算出,我本身能预知我自己生物功能、生物钟最旺盛的时候是在晚上一点到六点。我从事的很多重大的工作都是在这段时间去做,我获得的效益要比在其他时间去做高出很多。这是我举的第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以一个甲子六十年这个周期来算,每个人的遗传基因和你出生的地方,这些取决于你本身的生命规律。刚才一位教授讲了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和天地统一。我们可能会明白:我出生在什么地方,而这个地方在银河系当中处于什么方位?我出生的这个地方,在地球处于什么方位?我本人是在哪一个时间出生的?我本身属于哪一个类型?这种生命规律偏在哪一方面?依此,我就可以选择我所从事的事业和我居住的地方。说出来大家可能不大相信,我从小到现在从不知药的味道是什么样,我也想去打打针,可从来就没有这个机会。我是不是三头六臂?是不是一个怪胎?我和大家一样,同样的人类,同样的遗传基因,同样的生命,而我能够这样,为什么?因为我已经把握到我自己的生命规律。我明白我自己应该选用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我应该生存在一个什么样的生活环境之中,在这种自我调节、以我的人体生物功能和整个环境,乃至于整个自然、整个生物态、生物功能进行和调共振的时候,从我的生命规律来说,我就不会产生疾病或碰到许多意外的事情,人生不如意的情况我就很少出现。
在这个基础上,我就会知道,当我面前出现一个人,或出现一件事情,出现一件物体的时候,我就能够明白他和我是一种什么关系?是互相排斥的关系,还是互相吸引的关系;是辅助的关系,还是对抗的关系。这就是说,在对客观事物的取舍当中,我完全掌握了我本身的生命规律,我本身的生命及生存需求。当一种规律或一种事物的存在,对我的生命需求起到辅助推动作用时,当然我去接受他;当我发现这种规律或这种事物对我的生命生存需求出现阻碍或扼杀的时候,我当然要坚决地去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我走了很少很少的弯路。同时,从我的生命、从我的精力来说,现在我每个星期工作七天,每天只休息三个半小时,而我同样精力充沛,因为我对事物的取舍很精确。拿这点来说,我就想到人类或每个人,以生命的节律或生命的普遍规律来说,如果能从现在的、当下的、自身的生命规律开始,你自然就会明白一切。
我们可以做一个专题讨论,按理,你可能、你应该明白今天将发生什么事情?那么在这种必然规律中,就是说你从现在到明天,从明天到后天,或从今年到明年,在这种必然规律中,你将会出现什么问题,你将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这是完全可以用数学公式把它计算出来的。从他的偶然规律来说,我今天到明天本来应该出现这样的事情,但在偶然之中又有另外一种信息,人为的信息来干扰我本身的储存规律。有人可能会说,生命规律既然是必然的,怎么会受到其他信息的干扰?尽管这样,由于我们一个人、一个生命,常常会受到许多限制,当你没法认识自身生命的时候,你现在讲了一句话,或者你的一个行为、一个举动,看似对周围影响不大,如果你的生命规律与整体的生命规律能够达到合融,你自然会与整体的生命规律同步。如果当你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这种自然规律的时候,比如你拿刀把一个人捅了,本来按你的生命规律,你应该生活到六十岁,而现在你把一个人捅死,由于你自身的个体生命系统侵犯和破坏了整个社会系统,社会系统本身也是一种生命系统,这时候你当然要受到社会系统的制裁,甚至把你枪毙,这样你就不能按照原来的生命规律活到六十岁,而是现在就要结束你的生命。
我们在认识自身生命规律的时候,或认识整体生命的生物功能的时候,同时就会呈现一个人天合一状态。而人天合一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一定就是玄学,以社会系统来说,就是人与人之间,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合融共处。你的生活方式,你的行为,你的思想,应该符合于大众的利益,应该符合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你必须这样去做,你本人的小系统才能融合到社会的大系统中。显然,作为人类来说,怎样才能和其他生命体相处,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和他们相处,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在自然环境中获得生存所需,明确这些,显然是极为重要的。而如果你把自己和整个自然环境、和天地、和人群之间分离开,你就无法生存。你的生命规律从微观来说,可能是突出个体,突出个人的规律,但从整体来说,你却已经失衡。这种个人规律,在短暂的时间内可以活得很好、很轻松,获得种种方便,但你所获得的东西将会非常短暂,用不了多久,就会受到群体的制裁,受到自然环境的制裁;你的生命规律就会受到完整规律的裁决,就会与整体分离。我认为,当个体和群体分离的时候,个体系统也已经面临分裂;人与自然分离的时候,人已经开始走向失衡。
同样,当你从分析走向综合的时候,“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由分析走向综合,由综合回归分析。“其小无内”是说对任何事物,可以直接追究它最始最终的本原态,就是“其小无内”。又从最始最终的本原态,回归到最大最极的“其大无外”。当一个人他在发挥自身生命规律的时候,既要突出自身的生命价值,但同时又要融合到生命的整体潮流之中。当我们在从事某一种事业的时候,你可以突出自己在这种事业中的卓越建树,或者你对自己的这种事业和思想,如果执着地、坚定不移地去走,你会走出一番天地;但同时不要忘了和周围所有的事物进行合融。因为你单独成相、单独存在的时候,你已经没有价值了,失去其价值了。这点,我认为也适合我们科技发展的模式。
一个整体的生命,作为一个人来说,他是由思维系统和感知功能来体现他的生命活力。我们可以把思维系统分为信息和能量两部分。无论一个人或一件事都是精神与物质高度统一、虚与实高度统一。以一个人来说,我们可以把信息规范为思维系统,也就是脑神经,即你本身的灵知、你的感知功能。然后,把能量定为生命活力,这种生命活力包括五脏六腑、皮肉筋骨,你身体的任何一个系统。在信息和能量这两方面的高度统一之下,形成一个生命的整体。生命活力的存在因素,并不是取决于他的“存在决定意识”,一个人健康与否,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好与环,我认为完全取决于这个人的心态。当他的思想状况、指导思想,他的人生观、宇宙观不是很高尚,或是他把自己封闭起来,或者带有某一种思想倾向的时候,这时侯他的心理因素势必导致他的生理因素失调。他的身体健康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当你的指导思想,你的人生观、宇宙观,以及你对社会的看法、对人生的态度,处于很开朗,而没有钻任何牛角尖的状态时,你的生活规律和思想自然很平静,在执着和追求中自然没有更多的私心杂念,如果没有其它因素的干扰,如车祸等等,这种人身体健康,五脏功能就会很正常。从我出生到现在,不,四岁以前我不清楚,是小孩子。应该说从四岁到现在,我没有吃过药。我能让身体保持这种状态,具有这种生命活力,完全取决我的指导思想,我的人生观、宇宙观、以及我对社会人生的态度。在这些因素的决定之下,我的身体没有出现任何不平衡状态。
以生命科学本身系统来说,有时我们可能回避了很多问题。因为一种思想,他的存在,无论是生命系统,或任何一个其它系统,都无一例外地从属于社会群体系统。我们要研究的是普遍规律,就应该在我们还没有涉足的领域当中,在我们还没有走过的路程当中,将自己置于一个开放体系,去接受它,去探讨它,我们没有必要回避它。只要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心念去对待这些学科,去看待我们周围的客观事物,我们便没有必要为了某些原因去回避一些本质问题,因为我们都在提倡实事求是嘛。我们研究的是科学,是生命的普遍规律,而这种普遍规律,可能在我们今天的能力范围,限制我们只能研究人,只能研究动物,只能研究植物,只能研究微生物。但我们却可以多方位地涉足,一个社会的存在形式是什么?是人,或者就是动物,从整个生物圈讲,人也是动物。生命的最高形式是人,一个社会存在的形式,就是人类。当一个地方、一个家庭、一个国家没有一个人的时候,它就不是一个社会。
想一想,任何一个社会的复杂系统,都是由生命系统起到主导作用,一个人对生命本身的认识,决定了他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对客观事物认识的程度如何,他所制定出来的或由他规范的行为、指导思想,或某件人工复杂系统,包括社会系统、经济系统,都是由人对自身生命的认识、感知水平、道德水平所决定的。正是这些,决定了他将制定出什么样的系统。我们从普遍规律来说,也可以说我们在研究生命规律,在研究人、动物、植物、微生物。我们也是寻找人与科技发展的新模式。当我们已经能够知道人应该、生命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的时候,那我们的社会系统,我们的其他人工复杂系统,也将会以人的生命系统作为主导和表率,演化出来一、二、三、四、五等等若干个系统,这样,生命科学也就是一个普遍规律。我们能不能回避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回避。我们这一辈子研究不了,下辈子还可以研究。可是我们现在人类,包括我,包括大家,对客观事物,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并不是已经达到多么正确的水平。当然,我们还要让下一代去研究,所以我认为应以生命科学为研究对象,包括生命科学学会它的研究导向。我们接触了这么多人,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明白大家现在已经走的路子,最终应该怎么走,把我们的思路放开,不要把自己约束在自己现有的基础上。今天是这个环境,明天也许不是这个环境。你今天是这个能力,也许明天又会有更多的发挥。
我们可以从现实去做,但我们不能够把自己局限在现实之中。研究生命规律,分析要研究,综合也不能忽视;寻常要研究,超常也不能忽视。寻常与超常之分,有什么本质区别?实际上没有。就相当于我不会开车,你会。因为你去学了,我没去学。我不学就不会,你学了就会。同样的道理,你在学葡萄牙语,我就没有学,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之下,你学了葡萄牙语,你就有说葡萄牙语的生物功能,而我就没有。当我没有的时候,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不存在,不可能,如果你说中国人没有讲这个话的,讲这个话就不对、违背了我们的规律,显然错误。所谓的超常,只是普遍规律当中比较少见的一种现象。因为在普遍规律中,并不是人人都具有这种现象,具有这种功能,或者说具有这种生命规律的,只有少数人,或在特定环境之中他才拥有这些现象,无妨把它说成是超常现象。实际上,超常已在寻常之中,当我在特殊环境之中获得这种生物功能时,不能说你就没有,我就有,因为条件环境使我具足。在生命科学研究之中我们不要回避这些问题,同时,我们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面对这些问题。
我在国际研究中心,到过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台湾、日本、美国、法国,我跟很多国家元首一起谈预测,我有时即兴而发:“喂,你明天会有什么事情呀!”你想想这样做结果会怎样?很多人说我是在搞迷信,我不客气地回答:“屁话!你不懂,你怎么知道是迷信?”我说他明天有什么事,他跑不了的,绝对明天就会有什么事。到时自可看出我是胡说八道,还是真有那回事。我说这个事物发展的结果会怎么样,为什么偏偏就会怎么样?你不迷信,你说给我看看?这叫什么迷信,因为你不懂。我为什么能够这么说、这么干?我能够知道,因为我有这样特定的环境让我去训练,我就获得这种功能,很简单。我不会骑单车,你去学骑单车,我不会骑,你会骑,就这么简单,看你愿不愿意去接受而已。如果你把不会骑单车,看成是一个铁的规律,不会骑单车就是规律,会骑单车便成了怪事。如果你想我不会骑单车,是没学,我要骑单车就去学,学会便也能骑,就这么回事。
有位教授提出寻常生命科学和超常生命科学的概念,一些专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各有各自的体会,我认为这很正常。所谓不同,一件事物如果没有引起更大争论的时候,它究竟有没有存在价值,就要打个问号了。而我们对一件事情进行争论的时候,要抱什么态度才有利于分辨这件事情的真伪,我们应该去思考这个问题。中国生命科学学会,现在、以后都会秉持这样一种科学态度去学,而生命科学学会决不会回避现在人们所不能接受的“玄学”理论。它起码敢把问题亮出来,让人们去思考它、认识它,然后再去共同研究它、破译它,最后达到去运用它。基于这一点,我们今天才能在这个会场中展开交流,若就一个人的生活方式而言,人是有感情、有追求、有人性的,当你本身人性升华的时候,你才会有无限的创造力。这种人性的升华,首先取决于你的思想层次,你本身的生命活力,简单说就是工作能力,当你这两方面已经升华的时候,你就能够具有更高层次的创造力。当你只是一个智能低下、残缺不全、病魔缠身的生命体的时候,你已处在生死徘徊关头,还谈什么创造,根本不具备去创造的条件。
在生命科学系统,我们所强调的,现在从国际研究中心,或者我自身来说,当初我倡导成立这个学会的时候,这种观念并不等于我在异想天开。首先,我能想到这些问题,我想这些问题或许现在人们能够认识,或许还不能认识,那都不妨碍我们去探讨,这就是中国生命科学学会的研究态度、研究方法和研究导向。
我讲这些,无非是一个人与一个社会的关系。很简单,从社会系统、经济系统,到生命系统,首先取决于人们对宇宙、对自然、对生命的认识,并通过这些认识来决定这三个系统的定位和定向。社会系统也好,经济系统也好,生命系统也好,都是以人们的认识水平所达到的层次,依照人们本身的认识能力和对事物的认识水平来制定这些系统,以及诸多条条框框、法律法令的。可以这么讲,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完全取决于他本身的思维系统和感知功能,也就是取决于脑神经的思维体制。当你的思想层次进入一种完整的、高级的层次的时候,由人们制定出来的任何人工复杂系统会接近于完整;当人们的思维系统和感知功能低下,或者存在偏误的时候,他所制定出来的人工复杂系统,显然也是失误的,或者不能完全正确。以我们现在最简单的话来说,当一个人,在一个单位他是领导,他是主管,他对这个单位所制定出来的条条框框,一切都是为他自身利益服务的时候,他也是一个小社会系统,请想一想,这个小社会系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系统?
任何人工复杂系统都取决于它本身的生命系统,而生命系统的最高形式是人。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生命科学,怎样去面对社会?我提倡并认为应该向生命本身学习,我刚才所举的这么多例子,主题就是向生命本身学习。你只要接触他,你就完全能够找出自己的最佳思维方法和生活方式,你就可以面对摆在自己面前的客观事物,自如地去取舍、去认识。当你对自己一无所知的时候,让你去认识客观事物,不客气地说,很多地方是你在自欺欺人,你本身就不知道怎么一回事,人说怎么样,我也说怎么样。在研究生命普遍规律的过程中,我认为任何人工复杂系统的研究,首先取决于他对自身生命系统的认识。人工复杂系统,包括社会系统和经济系统,能否符合于人类的生存需要,符合于历史的发展潮流,对于科学发展模式来说,这种模式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潮流和科技发展的模式,这种环境是否符合于人类的生存或生活方式?我们要用什么样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如果现在你自身的层次不提高,那么你的认识水平就会流于肤浅。一个人不应满足于他现状的已知,并以已知去否定未知。
到这里,我还要重复讲几句,我们人的生命是开放型的,我们人是能够接受新生事物的,大到能够与宇宙进行信息、能量的传递与交换。生命科学的研究也处于开放型,它是远离平衡态的非平衡态,它不限制在一种平衡态之中;人的生命系统也是远离平衡态的非平衡态,它也不限制在一个局限性的生命机体和生命系统之中。当我们能够认识自身生命规律的时候,同时才能够去认识生命之外的种种规律和其他系统,这时候,你就能走出现在所面临的误区。这个误区可能是一个生命的整体误区,也可能是你的工作误区,也可能是你的行为误区。等我们已经达到这个层次的时候,我们的生命也已开始迈向整体的生命,我们才能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来认识一个完整的社会。
我讲的这些,不能算是什么报告,只是我的一己之见,我想到什么地方就说到什么地方。我们都是人,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同盟关系,我们都是朋友,我们都是生命,我们都要生存。希望在座的诸位专家,认同我的观点也好,不认同我的观点也好,我希望从现在到以后,能和大家不断地来探讨这些问题,以便得出我们共同觉得满意的答案,来寻找到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同样也在为生命科学找出适应于现在人类、现在人们所能接受的适应于科学科技发展潮流的一种崭新的科研模式。我欢迎在座的每一位同志和我进行交流,无论是哪一方面的问题,我们都可以无所不谈,我们没有必要回避任何问题。
好!今天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1995年3月20日在北京国际生命科学研讨会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 1995年3月20日
作 者: 吴泽恒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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